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通知要求,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对科技领域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西部地区因政策倾斜获得人才计划支持的科研人员,在支持周期内离开相关岗位的,取消对其相应支持。开展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工作,一个人只能获得一项相同层次的人才计划支持。科技人才计划突出人才培养和使用导向,明确支持周期,人才计划项目结束后不得再使用有关人才称号。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逐步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薪酬待遇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的做法。科研项目申报书中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等称号的栏目。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等作为荣誉称号加以使用、宣传。
➤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管理的材料报送相关环节,实现一表多用
➤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开展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工作,一个人只能获得一项相同层次的人才计划支持
➤明确支持周期,人才计划项目结束后不得再使用有关人才称号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逐步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薪酬待遇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的做法
➤科研项目申报书中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等称号的栏目
➤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等作为荣誉称号加以使用、宣传
➤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自由探索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免责机制,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免责
➤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实行终身追究、联合惩戒
➤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
➤允许试点单位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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